明正典刑的成语故事

拼音míng zhèng diǎn xíng
基本解释明:表明;正:治罪;典刑:法律。依照法律处以极刑。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
出处宋 吕颐浩《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》:“如是托疾,自当明正典刑;如委实抱病,伏望天慈,放臣闲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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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明正典刑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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聋者之歌 | 《淮南子 原道》:“夫内不开于中,而强学问者,不入于耳而不着于心,此何以异于聋者之歌也,效人为之而无以自乐也,声出于口则越而散矣。” |
盲人说象 | 元 黄溍《书袁通甫诗后》:“吾侪碌碌,从俗浮沉,与先生相去远甚,而欲强加评品,正如盲人说象。” |
富贵骄人 | 《陈书 鲁悉达传》:“悉达虽仗义任侠,不以富贵骄人。” |
旧地重游 | 郭沫若《洪波曲》第一章:“广州,在1926年北伐的那一年,我是住过三个多月的,整整隔了十二年又到旧地重游了。” |
二八佳人 | 宋·苏轼《李铃辖座上分题戴花》诗:“二八佳人细马驮,十千美酒渭城歌。” |
断断续续 | 清·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第34回:“只见水面上或一朵,或两瓣,断断续续,皆有桃花。” |
惹事生非 | 明 冯梦龙《古今小说 宋四公大闹禁魂张》:“如今再说一个富家,安分守己,并不惹事生非。” |
聊以自慰 | 汉 张衡《鸿赋序》:“余五十之年,忽焉已至,永言身事,慨然其多绪,乃为之赋,聊以自慰。” |
心急如焚 |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17回:“我越发觉得心急如焚,然而也是没法的事,成日犹如坐在针毡上一般。” |
诈奸不及 | 明·施耐庵《水浒传》第七回:“正在五岳楼下来,撞见个奸诈不及的,把娘子拦住了不肯放。”又第五十二回:“那厮带将许多诈奸不及的三二十人,迳入家里,来宅子后看了,便要发遣我们出去,他要来住。” |